由互联网工程任务组(IETF)发表的RFC 1034中有如下建议:
如果节点上存在CNAME资源记录,就不应该再存在其他数据;这确保了规范名称及其别名的数据不能不同。该规则还确保了可以在不与授权服务器检查其他资源记录类型的情况下使用缓存的CNAME。
我们确实有一个解决办法对于这个问题